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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和没收的区别是什么? 收缴是由行政执法机关作出书面决定,责令当事者自行上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也就是说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部分...
1、对象不同。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获得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没收和收缴指违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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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与追缴的区别: 如果将该二个概念设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畴讲,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不同。收缴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1款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60条、161条和162条;而追缴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00条、161条和162条。 2.所指向的对象范围(客体)不同。收缴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赌具、赌资、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或使用的工具;而追缴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其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获得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 但是,对二者的处理程序与结果却是基本一致的。无论是收缴,还是追缴的财物,如果属于被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即应当及时返还;如果属于没有被侵害人的收缴或追缴的财物,则应登记造册,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追缴和收缴的区别如下:1。对象不同。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收入的财产。也就是说,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违反治安管理而获得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收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产,包括违禁品、赌具、赌资、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所有工具。2、处理基本一致。在追缴和收缴的财产中,属于被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未被侵权人的,登记,按规定上缴国库。3、根据不同。追缴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60条、161条、162条。收缴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1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60条、161条、162条。
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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