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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各项想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话,也是需要分为不同情形的: (1)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
例如:个人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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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存适合于自由职业工作者(比如专职作家),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年龄要求: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所以如果失业了,一直没找到新工作,但为了以后贷款买房而不中断公积金的缴纳也可以办理“个人缴存”。 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月缴款为每月公积金缴费基数×缴存比例(一般为20%)。每年,各地都会公布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确定一个上限和下限;个人缴存因其特殊性,缴费基数需要个人每年6月份去公积金调整确认一下下年周期(今年7月-次年6月),不去调整的一律按基数的下限缴纳。 网上查找最近的公积金办理地址,带好缴存人的身份证、银行借记卡(各地可能不一样哦)、公积金储存卡(若有则延用,若无就不用了),到公积金受理地点办理申请手续。 去了公积金中心办好个人缴存的帐户、签好扣款协议后,就可以每个月扣款了,根据公积金扣款日期,在扣款日期前在银行卡中存足余额。
例如:个人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二、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个人如何提取公积金: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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