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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因购房、租房、退休、特殊事项销户等原因需要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交由...
北京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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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向所属公司提出申请,提供必要的资料2、公司发行一式三连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上预约印鉴后,向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3、管理部人员审查提取资料、金额、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4、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根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输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员工个人制作《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表》,在购房发票(或购房发票)上盖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印章。5、管理部人员输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确认个人储蓄账户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印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一式两份,销售人员提取的,需要印刷《个人住房公积金销售人员清单》。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受管理部报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总结,核对无误后,处理资金分配,提取金在3个工作日内计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存款账户。8、个人提取:个人和公司就住房公积金提取发生争议时,公司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协调。无法协调的,管理部根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批准后,可直接为员工个人提取,书面通知公司。员工个人处理时,上述相关资料应向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相同。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2、单位按规定审核批准后,出具一式三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章后,向所属管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3、管理部门人员审核提取材料、金额、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审核不允许提取的,告知不允许提取的原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当向管理部主任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部门报告,并在三天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4、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人员应根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输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表,并在购买发票(或购买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5、管理人员输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确认个人储蓄账户;6、提取确认后,管理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一式两份。取消账户的,还应当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取款结算表》;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报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提取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北京市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1、员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后,一式两份提取申请。集中封存户的员工,应当向分中心或者管理部门申请提取申请。2、员工凭提取申请书等提取申请材料,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员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员工当天持分中心或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天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4、员工将银行支付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退还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退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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