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总承包、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
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每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暂估价项目在以下情形下必须招标: (一)总承包合同中有暂估价的工程、服务或货物; (二)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三)达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限额标准。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风险提示:设立暂估价原因包括:招标人对功能需求没有最终明确,对一些专业工程或设备材料无法提出具体的标准和要求,无法纳入投标竞争;因设计深度不够,招标时部分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不明确,无法纳入竞争;部分专业工程必须由专业承包人设计才能保证质量、使用功能和可建造性。
目前的这个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具体是合同估算价是相对于结算价而言,是指建筑单项合同中采用“估算”方式进行计量并作出计价,在这个单项工程存在着某些不确定因素。比如,当建设方的提供给施工方的建、构筑物建设资料中缺少明确的数据,或可能影响到施工预算的精确性时,为节约时间,甲乙双方则可以采用估算价作临时替代合同计量计费,工程完工有了准确的数据,经双方认可才能确定准确价格。
在建筑单项合同中如果采用“估算”作为计量并作出估算的话,那一定是这个单项工程存在着某些不确定因素。比如,当建设方的提供给施工方的建、构筑物建设资料中缺少明确的数据,或可能影响到施工预算的精确性时,为节约时间,甲乙双方则可以采用估算价作临时替代合同计量计费,一旦,施工中有了准确的数据,经双方以及监理方验收认可后,可以在决算中调整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2人已浏览
4,378人已浏览
994人已浏览
1,8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