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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医院有病历,可以去医院复印,要求加盖医院公章,解决医疗资料问题。《工伤鉴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
病历丢了不能做工伤鉴定,工伤认定需要劳动者出具医生的诊断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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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是说病历资料么?只有全力复印客观病例,具体包括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丢的不会是病历原件,应当是复印件。原件保存在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按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工伤职工已经完成劳动能力鉴定,是否保留病历已经不是很必要。实在要保留病历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复印。工作日复印病历一般只需要几分钟时间。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病历丢了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但是需要当事人到医院申请查阅病历资料,并复印其本人的病例。 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取得工伤认定书后,以及能出示工伤职工的出院证明和诊断证明等材料,即使病例本丢失,对做伤残鉴定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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