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第一章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 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村民选举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由于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因此,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合法产生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显得异常重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三人,以奇数为宜。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以下的条款:第十一条第一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第十二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1、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即可以参加竞选,并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2、村主任是否结婚,是否达到结婚年龄,不影响其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8人已浏览
563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