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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去接受社区矫正。 报到,登记,接受矫正事项教育,完了在服刑期内接受他们的监督管理和改造。 你这是一种新的刑罚制度改革,让罪犯不离开家庭...
1、醉驾被宣告缓刑,即便所判决人身刑罚不予执行,但是罚金还会执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9条第六款规定的,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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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会,已取保候审人员只要违反规定才会被逮捕,你这种情况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争取让检察院撤销对你这一次的控诉,否则,如构成累犯,一般是不能判缓刑的
一般是一个月报道一次。 1、被判处缓刑的,应当到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是法定的缓刑考察程序,不能违反规定不报到。如违反报到规定,司法所会向县级司法局汇报,并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这要看你所在的社区矫正机构怎么安排的。结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所办理案件的经验,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来说,缓刑报道一般是一个月报道一次,考察机关需要经常掌握犯罪分子的动态及表现,不仅如此,犯罪分子在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不报到,如违反报道规定,司法所会向县级司法局汇报,并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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