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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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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但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具有一种预付款的性质,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合同如果写的是“订金”,“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订金的违约数额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定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担保方式,买方在支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开发者有权没收定金;开发商收到定金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在实践中,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通常会要求买受人签订认购书并支付定金。认购书一般只注明房号、购房价格和约定的签约时间,对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没有明确规定。认购书还规定,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如果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而不能与买受人签订合同,开发商将双倍返还定金。但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买受人往往会发现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条款存在不公平条款,并提出修改要求,但开发商通常不同意修改,导致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一致订立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未订立合同的原因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开发商无权没收定金。需要提醒买家的是,在上述情况下,买家必须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以免发生纠纷时开发商不予认可。
网上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其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能力与资格且在上面已经签署,合同内容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合理的,合同也不存在其他无效的事由的,该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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