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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登记不是必须要户主的名字,家庭成员任一都可。...
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是这样的: 1、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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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年温县人民政府所发的土地契纸肯定是有效的;2、当年土地契纸所标“房屋土地”可以认定为现在的宅基地;3、查明该宅基地的历史沿革和变化,有可能要回来的;4、你们应该持“当年温县政府所发的土地契纸和乡政府所发的当契(1954年)”到该宅基地的乡镇政府的土地管理所,查询,应该会查明该宅基地1988或者1991年二次全国农村宅基地普查登记的情况,查明是否普查登记在你爷爷的名下,或者没有登记在你爷爷名下的原因。
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如果进行买卖的话,是违法的。 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土地,如果买卖农村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可能涉及的犯罪罪名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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