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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按家庭审查发行,可以表示一个人的名字是哪个家庭。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违反法第62条的规定。只需要写上户主的名字即可。...
各地存在差异,应以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的宅基地在一定的期限内,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建房)的宅基地,其使用权,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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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证不可以有两个名字。农村一户村民只能有一个宅基地使用证,一个人的名字就能够表明是哪一个家庭,可以代表其家庭全体,所以只要写上户主的名字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要看你说的宅基地是属于什么情况的,宅基地是集体的土地,它是用来给农民盖房子的——农村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这块宅基地上没有房子的话,那就不叫强制占用,而应该叫“收回”——这是有法可依的。如果那宅基地上有房子,拆除房子的话,会给予一定补偿的。—————————————————————————————————————————200元的补偿款也太低了,一般补偿都是按照平方米计算的,4、5百一平方,5、6百一平方的不等。补偿款的多少,由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制定,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另外,这块土地上有植物的话,应当可以同时得到补偿的,这些在土地法上是有规定的。你想去县里的土地管理部门交涉的想法是对的,这些规定应该就是由他们制定的。你可以把情况说清楚,并提出乡政府的这个做法是否有依据等问题,其它证据是用不着提供的,这不是打官司。
可以订正的东西,必须让村子,在镇上发行证明书。只要情况属实,村委会就不能拒绝。然后向土地局提交更名申请。如果拒绝,要求出示不受理的相关依据,比如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政府文件,如果没有的,以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者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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