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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时,应当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直至相应情形消失为止。公司不与劳动者续约的,原劳动合同自动延长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照原劳动合同执行...
在怀孕期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公司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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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理由,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孕期女职工的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女职工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顺延其劳动合同期至哺乳期满。在三期结束后,单位因合同期届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孕妇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可以续签,如果单位决定不续签的需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除非劳动者本人不愿续签或者续延,否则单位终止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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