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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下班后在宿舍猝死不算工伤。猝死,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是指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职...
超龄农民工因工作原因猝死能被认定为工伤。对于超龄农民工因工受伤,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以“不认定工伤”、“按雇佣关系处理”为主要处理方式。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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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各位专家的答疑。现在餐馆方面对这件事情是不闻不问,工伤认定应该怎么走程序呢? 小王的亲人跟环卫方面联系的结果是:交警责任认定如果他们有责任,就一定负责。但交警说还在调查(私下跟受害方说的是,有可能撒水车无责)。 现在受害方已经联系到了目击者,他说如果有需要,随时可以为小王作证。 那么在接下来,受害方应该注意些什么事情,做些什么工作呢?小王的家人在举目无亲的成都跑事情的处理已经非常疲惫了。 大家的关注。
不是工作时间死在厂里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职工非工作时间,在厂里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职工非因工死亡死在厂里的,厂里存在侵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存在侵权的,不存的赔偿责任。但没有侵权人或者无法找到侵权人的,按当地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嗲与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工厂共同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在职工食堂就餐发生事故致害应认定为工伤,因为职工的就餐行为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前后,并且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2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并且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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