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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1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
如果法院执行局确认对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此后无论何时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都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执行对方的财产。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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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可由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的措施,并可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对其他进行信用惩戒,以促使其他早日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则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以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或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的,可以随时再由法院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待被执行人有了新的收入,除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外,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随时恢复执行。
1、申请执行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2、在被执行人未履行裁判义务前,其会被限制高消费,若有高消费,法院可拘留他。 3、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有可能裁定中止执行,但是只要发现其有财产,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综上,判决书不会是一纸空文,至少固定了你的权利。当然,执行难确实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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