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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财产被拍卖掉,钱已经都执行完毕了吗?你先去法院问清楚,如果钱还在法院没有分掉,你赶紧申请一个保留相应份额的申请书。这样法院会等你的案子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件具有设立和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房管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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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我的解答能拭去您心中的疑虑; 其次,为了您在阅读解答时清楚、直观、明确,我将省去相关法条的直接引用,如有需要可通过追问后为您补正; 对方肯定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如果你不配合过户,对方是可以起诉的,并强制过户。从法律角度而言,你的要求本身就属于无理要求,当然对方自愿补点给你的是另外一回事。
1、首先我认为被告的作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是合同欺诈,属于民事案件;2、要告诉你下一步怎么办先要知道你起诉的内容,你主张了什么权力和法院的判决内容,才可能正确无误的答复你;3、根据你的陈述你买的是还没有交房的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商品房,商品房购买人又转手卖给他人,属于违约;如果转卖后没有办理房产证或者办理了房产证没有过户,你应该起诉查封该房产,要求继续履行;你一定会胜诉的;4、如果已经过户给转卖的人,你可以要求(法院也可能这么判决的)被告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房款,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一般在付款的20%左右)。(即“当地法院一审认定被告违约,可以考虑退还原告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加不当得利部分的方式”)。5、如果出现“房产已经过户给转卖的人”法院认定又是善意取得,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全部损失;“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恶意串通或者买主知道已经卖给你了”你只能接受判决,没有下一步了,非要走下一步也没有胜算;
你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若对方已办理过户手续,只能要求赔偿损失。 司法解释规定: 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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