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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3、房屋报建文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报建审核意见书(3)报建平面图4、身份证明:(...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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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服务中心取申请表,到银行盖章 二、去银行拿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三、去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办理: 1、申请表(有银行盖章) 2、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带了,复印件一份,正副本均可)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银行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原件一份) 5、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一份) 6、土地评估报告(随房产一并抵押除外),要原件一份 7、企业章程(复印)、股东会决议(原件) 8、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书
1、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2、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权登记。 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1、申请人应该带上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进行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你的资料没有错误之后,就会出具一份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然后申请人需要填写清楚,并且由申请人进行保管。 2、申请人在领证的日期期限内,需要带上受理单和身份证件到产权缴费窗口进行缴费,然后产权发证窗口进行领证,如果审批没有被通过,那么就需要等候通知。 3、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办理申请房屋他项权证。 银行在他项权证到期以后也能卖房子的,这是建立在他项权证已经到期但是业主还没有把贷款偿还完,再有就是业主不能单凭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就开始把自己的房子挂靠到二手市场当中去销售的,没有办理注销,所谓的到期在法律上还没有发生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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