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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
股权登记不需要办手续的。 股权登记是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当天闭市后,股份的登记情况自动登记的,投资者不须办理任何手续。 股权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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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不需要办手续的。 股权登记是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当天闭市后,股份的登记情况自动登记的,投资者不须办理任何手续。 股权登记日是指截止在该日闭市后,拥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享受该上市公司分红送配的权利。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为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统称为股票。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为了把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企业出资证明书区别开,习惯上把上市公司出资证明书叫作股票,把非上市企业的出资证明书叫作股权证。 股份制企业为股东办理股权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改制批复; 2.企业章程; 3.股东名册;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人股东有效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 6.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必须载明股东名册); 7.其它资料(有股份制企业内部制定)。
一、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展开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转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清算具体流程: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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