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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方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给付。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降低或者提高抚养费金额。 1...
给付方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给付。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降低或者提高抚养费金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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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新婚姻法抚养义务《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月平均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平均收入的50%。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数额多少主要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和居住地生活水平来加以确定。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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