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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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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2、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劳动部发〔1994〕479号)等相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限。.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治疗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即患病或非因工伤职工的病假。.本规定具体规定了医疗期限。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了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的支付。
病假是指工人本人因病或非因工受伤,需要停止工伤医疗时,企业应根据工人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提交指定医疗机构病假证明,是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提交病假条,用人单位制度规定算旷工的,可以按旷工处理。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经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证明,如当时无法取得上项证明,须由工会小组长或小组劳动保险干事证明,始得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病愈复工时,应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能工作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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