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个税附加扣除费不适用于所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附加减费...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型医疗、住房租金教育、大型医疗、住房租金扣除。个人所得税是指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在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章。(2)对于单位统一将个人的捐赠款汇总捐赠的,代扣代缴单位在取得统一的捐赠票据后,将与其相对应的个人捐款的明细单附后,以此作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3)向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捐赠须提供科研机构和学校的研究项目计划及资金收款证明。税务机关据此对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细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重疾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特别附加扣除、保障措施、扣除比例等条款。
纳税人有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以按每个子女1000元的标准,每月可以从子女父母一方的个税中扣除1000元,或子女双方的个税中各扣除500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3人已浏览
1,008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5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