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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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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概念:指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执行清算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 进行自愿清算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当公司被依法进行强制清算时,清算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主管机关是指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机关;有关机关主要是指执行处罚的机关、公司的主管机关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专业人员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律师等。 清算组的作用是在企业宣告破产后,接管破产企业并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支配、估价、变卖和分配以及实施其他有关的行为。清算组责任重大,其组成方式直接关系到能否公正、有效地履行职责。我国破产法未对清算组的组成成分作明确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破产清算组的成员,由人民法院商同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工商行政管理、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等部门和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清算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公司法解释对监事的规定: 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责任限制的规定。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这是因为公司是法人,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能够自行承担责任。运用自己的财产进行投资是公司发展的正常要求,法律是允许的。按照这一条规定_公司不仅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也可以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投资。一般来说,公司对外投资只能承担有限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公司对外投资有营利的机会,同时也有风险:对外投资失败,如果允许投资的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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