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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交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在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法院会准予离婚。法律依...
你离了婚要求迁移户口这是你做公民的权利!你原户口所在大队不给你开证明他们侵犯你的公民权利,你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你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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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户口必须迁移。探视,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离婚后当事人的户籍问题没有正确细分的规定。当事人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当地户籍政策想办法。第二,原则上,双方离婚后,户籍在户籍簿上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分户或迁移户籍。但这类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愿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转移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籍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籍管辖区,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册人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用证明、城市户籍登记机关允许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公民搬迁到边防地区,必须经常居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三,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义务告知。根据《户籍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籍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城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籍管辖区的乡镇和没有设立公安派出所的城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籍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是户籍登记机关。
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男方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应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拒不配合,可求助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可凭申请人提交的离婚证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等材料,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9]459号):居民户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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