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作地点是履行劳动合同的地方。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实际上是指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点。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
1、一般来说,工作地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2、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登记、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登记登记的,其出资人、创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多的,由首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这种情况下,如是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能依法取得经济补偿金。 2、关键是单位不提出,个人提出的时候,就要看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属于“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一般情况下:市级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予支持。用人单位由市行政区域内向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去新的工作地点工作,并可以依据劳动法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这种情况下,如是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能依法取得经济补偿金。2、关键是单位不提出,个人提出的时候,就要看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属于“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一般情况下:市级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予支持。用人单位由市行政区域内向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去新的工作地点工作,并可以依据劳动法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487人已浏览
4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