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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申诉,行政复议法非诉讼法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和处理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八十条有关于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讼诉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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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撤回复议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不是复议前置情形完全可以先于撤回然后起诉,如果属于复议前置情形需要先进行复议,对复议不服可另行起诉。个人觉得你如果属于复议终局的情况,但你在复议裁决作出之前中途撤回,不受终局限制,依然可以提起诉讼。但如果再对诉讼进行撤回,那么就不可诉讼,也不可复议了。
被告范围扩大,规章授权组织及复议机关均要当被告新《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第二条增设了第二款“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这意味着被告资格从行政机关扩张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法定授权的履行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今后均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新《行政诉讼法》在被告资格问题上作出的另一个重大的修改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这意味着,复议机关无论是改变原行政行为还是维护原行政行为,都要当被告。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受案范围是历年司法考试的核心考点,因为这二者在很多方面有很多的相似性,在这里,我们以两者的受案范围为例加以比较,以方便大家记忆。 首先,从受案标准上来看,我们从职权标准、行为标准、与结果标准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职权标准与结果标准,两者都是一样的,即都是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以及工作人员对行政诉讼的行政相对人或者是行政复议的复议申请人做出的行政行为,损害了行政相对人和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行为标准不同,行政诉讼的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和违法行政行为,他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而行政复议既可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还可以附带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此外,行政复议还可以审查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说他既可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 法性,也可以附带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其次,从受理的范围上来看,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规定在行政诉讼法的第十一条具体有以下几种: 1、行政处罚案件, 2、强制措施案件, 3、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 4、行政许可案件, 5、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原则上应当有申请,但也有例外:a,有些情况下,无需当事人申请,如警察看到有人被打了,这时警察应当履行他的法定职责。B,若有其他确定的事实表明当事人面临着危险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履行法定职责。 6、行政给付案件,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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