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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流程如下:(一)第一步:申请人应当携带上述材料,按照下列规定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申请。第二步:审核和审批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完成。第三步:颁发证书并送达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备注:特殊环节必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外資企業是中國法人,再投資不會改變被投資企業的性質(部分地區或比例除外)。在外資企業再投資過程中,牽涉到再投資領域的限制、再投資條件、被投資企事業條件、投資比例、方案設計、各地審批不同的情況、各種公司材料的準備、審批材料的上報等等。一般應該設定相關方面的法律成本預算,並就近聘請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十七、内资企业变为外资企业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申请书内填写);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7、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8、新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9、新外方投资者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0、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提交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分,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鉴证); 11、法院强制执行的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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