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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收拆迁的双方是征收方(即市县一级政府),被征收人(产权所有人)。如果征收方和被征收方即被拆迁人关于补偿已经达成协议。补偿落实到位后,征...
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 4、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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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前的谈判技巧当房屋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同时要注意谈话的语气。2、利用行政诉讼争取时间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3、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4、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5、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6、要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政府的拆迁方案,是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进行认定的,我国法律上也明确了对于国家需要进行开发建设时,有权收回相关土地使用权,并对相关建筑设施进行合法合理的赔偿,拆迁户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获得相关赔偿。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不在补偿决定期限内转移的,由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必须附有补偿金额和专家存储账户、产权交换住宅和周转住宅的场所和面积等资料。根据这个规定,强制撤去的主体只有人民法院,其他机构和组织没有强制撤去的权利。但是,强制拆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拆迁补偿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二、经法院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晰,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而且要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做出。三、法院受理此案件,向被强制撤销者提交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四、只有被拆除的人不自动拆除,才能采取强制措施。五、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审批。遇到拆迁时,必须明确拆迁程是否合法,不合法强制拆迁,拆迁人必须立即留下相关证据,便于事后救济维权。
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不能强制拆迁,一般情况下,政府拆迁不能拒绝只能争取拆迁补偿最大化。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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