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房屋质量保修有法律依据么

2021-11-20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房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商向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规定的保修期。;如果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则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对购房者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商,保修期是建设工程承包商对房地产开发商承诺的时间。(3)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A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房间和外墙防渗漏为5年;C供暖和供冷系统有两个供暖期和供冷期;D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E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F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