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房屋在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商赔偿费用;保修期外的,由物业支付费用。关于保修期的法律依据是:《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一、地基基础和主体...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房屋保修期的法律规定如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2,366人已浏览
7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