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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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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规定的股东大会决议从一开始就无效。但对于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股东申请撤销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在决议作出后6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60天的法院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驳回诉讼。《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
股东大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侵犯股东权利:这种情况可分为三种情况:无效股权转让、非法剥夺股东资格、侵犯股东优先认购权。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然是公司的权利机关,但超越法律和公司章程的决议应视为无效。 3、非法分配利润:股东大会违反规定的决议视为无效。 4、非法任免公司人事:股东会违反上述规定作出的决议视为无效。 5、股东大会非法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非法、减资等决议,也应视为无效。
在办理银行贷款业务时,如果借款人是企业,银行一般会要求提供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向银行贷款的决议。如果没有决议,银行通常不会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从外观上可以代表贷款的真实含义。银行审查股东会决议,一方面是为了考察企业的真实借款意图,避免少数股东或高管以公司名义借款,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银行保留的股东会决议可以作为追偿贷款的重要证据,有助于追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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