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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住房限购范围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二、新老政策过渡 1、10月3日24点之前提交的网签合同按老政策执行。 2、10月3日24点之前签署的三方协议并已交定金的,通过人工现场审核,签出的网签合同,银行按揭视各银行具体政策。 3、10月4日0点之后,签署的三方协议并已交定金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户籍限购政策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四、首付比例限购政策 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 3、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 4、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五、住房公积金政策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5、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购买家庭首套普通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下同)的本市户籍居民和获得住房保障买房补贴资格的家庭,购买城区(虞山镇、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服装城、高新区)普通商品住宅享有优先购买权;购买非普通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1公交线路:地铁4号线→地铁1号线,全程约26.8公里1、从安河桥北乘坐地铁4号线,经过16站,到达西单站2、步行约210米,换乘地铁1号线3、乘坐地铁1号线,经过6站,到达万寿路站4、步行约350米,到达翠微路2号院17号2公交线路:地铁4号线→运通108→624路,全程约14.5公里1、从安河桥北乘坐地铁4号线,经过2站,到达西苑站2、步行约200米,到达西苑站3、乘坐运通108,经过11站,到达航天桥南站4、乘坐624路,经过3站,到达翠微路口站(也可乘坐64)5、步行约510米,到达翠微路2号院17号百度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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