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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是指因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一)传播性病罪的客体要件 传播性病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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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当立案追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一)有证据证明自己去过医疗机构,被诊断为严重性病;(二)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可以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三)其他方法可以证明自己是明知的。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从定义可知,此罪是故意犯罪,要求主观上为故意,客观上有这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国刑法对传播性病罪的处罚: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传播性病罪是指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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