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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银行是否与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并没有成立借款合同关系,银行是可以不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签订后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就成立,银行是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但根据法律实务,银行的借款合同一般会约定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在发放贷款前解除合同,如果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银行也可以不发放贷款,这要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1、在连带债务执行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任意一个债务人偿还全部欠款。 2、连带债务,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 3、在连带债务中,债权人可以向全体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也可以根据需要向部分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向部分债务人追偿不足的,还可以继续向其他债务人要求偿还。在部分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全部债务消灭。
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可以的,做担保人,不影响个人贷款。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1。(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灭失的: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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