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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财产管理的规定(试行)》第九条规定,执行资金到达后,执行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计算执行费用和执行资金,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办理...
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 2、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4、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交申请书。 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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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拿回。担保人履行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无论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在履行债务后,都有权利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名义债权人能够起诉。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债权为限,到法院提起诉讼,向次债务人追偿到期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第一、二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条件: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理论基础是债的代位权原理,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条件应以债权代位权成立条件为基础。 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 2、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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