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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1)各级[生效审]人民法院院长和本院审判委员会(2)上级人民法院(3)最高院条件: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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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启动再审是否停止执行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具体如下: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决定再审的案件,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等可以不中止;2、就刑事案件提出申诉的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3、对行政案件提出申请再审的,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法院决定再审的,原判决的中止执行。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有错误的,可以提出抗诉,启动再审程序。
审程序,也就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对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审理的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提出申诉的期限法律并未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申诉。 但是,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且申诉的提出并不意味着立即引起刑事案件法院启动再审。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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