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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提问者的描述来看,很有可能其涉及的诉讼已经被上一级法院核定再审。那么,即使案件启动再审程序,也不影响法院对原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
民诉中,法院启动再审停止执行再审不中止原判或者原裁定的执行。 刑诉中,再审可能被改判无罪的情况下,应该中止原判的执行,可以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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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就刑事案件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法院决定再审,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对行政案件提出申请再审的,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法院决定再审的,原判决的中止执行。 法条提示:《民事诉讼法》第199条、206条,《刑事诉讼法》第241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82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7条。
主体:(1)各级[生效审]人民法院院长和本院审判委员会(2)上级人民法院(3)最高院条件: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详情参照民诉第177条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执行异议之诉的启动来源于案外人异议的裁定,如果是抵押权人提起诉讼,那么案外人异议是裁定成立了,抵押权人作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也叫执行许可之诉,抵押权人为实现自己的抵押债权要求法院执行抵押物。抵押权人肯定是原告,案外人肯定是被告,对于被执行人的身份,与被执行人的态度有关,被执行人认可案外人的说法,那么被执行人是被告;被执行人认可抵押权人的说法,则被执行人是第三人。这种案子是特殊的程序,由执行法院作一审,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作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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