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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补偿金的数额,应该根据当事人平时工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的规定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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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工作人员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作或职业病所需的诊察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医疗费全额结算。批准外国治疗的,必要的交通、住宿费用按本公司员工出差的标准结算。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工作人员治疗非工作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现行劳动保险医疗和大病医疗费社会统一的规定执行。4、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工作医疗期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作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作医疗待遇。5、工作人员在工作医疗期间停止工资,每月发放工作津贴。工作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作人员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的平均月薪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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