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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证”,在婴儿出生地医疗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在派出所户籍室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2)按申请表的内容...
想知道南京市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可以看: 1、办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或者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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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父母持以上入户资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政策内生育二孩的,需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及二孩生育证明,同时提供其他子女的户籍资料;7、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部队驻地还在外地市的,逐级呈报分局、市局主管部门核准、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三、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5、父母一方在本市服现役,另一方在外地服现役,可以自愿选择在父亲或母亲驻军部队所在地申报入户;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军官证;4、父亲或母亲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3、办理程序1;2;2,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报人父母持回执,并如实填写《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2、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后出具受理回执;3一、入户条件1、父母均是本市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婚后所生的婴儿,可以在父母驻深部队所在地申报入户、婴儿父母结婚证
南京市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你问的南宁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和手续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南宁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如下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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