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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
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可以参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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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也就是说本法之前没有法律来规范土地承包,但土地管理法是承包法的母法,可以适用,其它的就是一些国家政策。那么这就是土地承包法实施前的土地承包依据了。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但是有以下限制: 1、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2、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3、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4、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5、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6、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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