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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嫁出后,在承包地的期限内,户口虽然已转走,但是,女儿原有的土地仍然还是归女儿继续拥有,任何人都不能收回或强占。...
如果说农村老人没有其他家庭成员,并且女儿出嫁以后户口也已经迁出,对于这种情况下,在老人去世以后,该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村集体收回,女儿无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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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上登记的户口情况与房屋物权是分开的两个不同概念,户口的迁入迁出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根据你的描述,房屋是你和你丈夫共同建有的,可以理解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的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只迁入你丈夫和女儿的户口,不影响房屋所有权,意思是你女儿迁入后房屋不是当然归你女儿所有,你的户口不迁入也不是当然丧失房屋所有权。你女儿与儿子需要通过继承、赠与或买卖获得房屋物权。
首先要确认这块土地的所有权。父母去世后,土地归集体或国家所有。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父母去世后,女儿可以继承土地收入。
老曹和老伴身体不错。家里共有5亩地,“吃不完的粮食拿来卖,一年有2000多元的收入。农闲时,我还出去打工,帮人砌墙、抬砂石,一天也能挣52元。儿子有残疾,每年政府部门都有补贴,日子过得还行。”老曹说。 老曹这样讲,是想证明,虽然儿子情况不算好,但自己和老伴仍有能力养育林林。 “林林有自己的房间,她现在还小,经常跟奶奶一起睡。家里缺什么,我们也不会缺林林需要的东西,开学的新书包、新本子、林林喜欢的贴画……我们都会尽量满足她。” “林林也很乖,从不撒娇、闹脾气,也不瞎买东西。”老曹望着孙女,眼里流露出爱怜。 家里的生活一直是平平安安的,可老曹有三件憾事。其一,他和老伴都是目不识丁的农村人,无法从学习上辅导林林;其二,多年来一直没有林林亲生父母的消息;其三,林林的户口一直报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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