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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自然继承,但不能过户。2、土地的情况比较复杂,但承包的土地的财产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人只有使用权,没有财产权。因为承包地不是逝...
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如承包人的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还在承包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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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你和你的哥哥、姐姐都是土地的共同承包人,你父母虽已过世,但并不影响你们的家庭联产承包。因此,你们哥姐仨有权向你叔主张要回属于你家的土地,如果你叔不给,可以要求村委或所属生产队解决,再不行,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政府给你们哥姐仨的地保钱,因你们三人现在都已成年,可以直接向政府要求由本人领取,你叔过去拿着的保地钱,你们可以要求返还,不行的话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承包地,可以由同一户口上的继承人在该轮承包期内继续承租,对于去世前存在的土地收益属于遗产可以由所有子女来继承;对于宅基地来说,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如果仅仅是宅基地而没有房屋的话,是不能进行继承的,也就是说您大哥无权霸占,如果有房屋就属于遗产,没有遗嘱的原则上由所有子女均等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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