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根据《担保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如果从立法用语上来看,似乎可以得出,只要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房屋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的抵押房屋,在债务人逾期不清偿债务时,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以房屋折价充抵债务,或者出售或者拍卖抵押房屋,优先从价款中偿还。房屋抵押权转让需要办理相关登记,并通知抵押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