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
1、全面赔偿的原则,不能因双方或一方急于求成就丧失调解的基本原则 2、公平、合理原则,既要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又要恰当维护被告人的权益,不能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所有交通事故赔偿原则: 1、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按照责任比例确定的全部赔偿金额; 2、全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 三、全部赔偿原则不仅要对直接受害人进行全部赔偿,还要对间接受害人进行全部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