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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没用了。公安系统只有一个登记的。...
一般来说,不存在这种现象: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领取户口迁移证时,在户口迁出地的常住户口,就会同时注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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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迁入地开准迁证明。民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公民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为其签发户口准迁证。(二)公民应当持户口准迁证向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为其办理户口迁出登记并出具户口迁移证。(三)公民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后和原地还有一定的关系,如现户口所在地有些问题不清楚时,有可能会咨询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离开了农村集体后,您土地承包经营权期到后,不得在承包,也就丧失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农村土地不用特别的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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