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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找开发人员,在开发人员有偿还能力的时候提前起诉退房,得到自己支付的房费,如果开发人员没有资金返还所有人的房费,或者已经消失,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人去大楼的话,建议所有人维持权利的方法是组织团结,雇用专业律师提起集体诉讼。业主在购买腐烂的大楼时,必须尽快开始维权行动,团结起来,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寻求帮助,在律师的帮助下组织业主,尽快的进入维权程序,在开发商资产被分割殆尽前争取到业主应得的部分。同时,律师可以帮助业主与开发人员协商,与政府、银行、施工人员协调开发人员资产,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后的执行等。也就是说,如果有预售证的话,开发者必须承担责任。同时,政府也有责任解决问题。
烂尾楼,是指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烂尾楼形成的原因较多,如在建楼盘的开发商破产、缺乏建设资金、项目涉及经济纠纷、开发商违法违规导致工程停工,其中多半是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工程未完,开发商已拿不出钱来,银行也不愿继续贷款,而项目又无法转让给其他投资人。烂尾楼破坏城市形象,浪费土地资源,破坏投资者信心。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建成前倒闭,房地产未完成,无法交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购房者立即起诉,法院将开发商包括未完成的房地产和土地在内的财产司法查封,然后通过拍卖出售财产,偿还购房者的购房款。对购房者非常有利的是,人民法院就上述问题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批复》,明确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等债权银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不得对抗购买者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现在一套房子的价格往往是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买房往往集中在一个家庭的大部分金钱和财产上购房过程中的任何错误都可能给购房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律师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收楼或发生任何违约情形时,可向专业人士寻求指导和建议,切忌盲目与开发商签订补救性的书面协议,造成合法权益受损或难以维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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