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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里是没有股东的,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2、《公司法》 ...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股东。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由总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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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股东。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由总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不独立,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1、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则有权起诉公司进行合理维权。 2、股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只有存在以下情形,股东才可以退股: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公司成立后,除非具备以上的法定情形,否则股东不得擅自退股;但是,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获得股权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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