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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赔偿问题之前首先要搞清楚你丈夫和车主之间的关系,不同的关系决定不同的解决途径: 一、两者之间是雇佣的关系,这时就是雇员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我表弟昨天在石家庄北环线上班途中,被一″石家庄-保定″的客车当场撞死,肇事者全责。我表弟的户口为农村户口,去年″五一″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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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某死亡时,43000元是刘黄的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也同样发生继承:由于子女有相对的被抚养权和遗产继承权的事实,则二子女各占债务的1/6,黄某占4/6,这时,他们的债务是这个三口之家的家庭共同债务。 3、黄王结婚组成四口之家的新家庭后,王某对新家庭也有义务,包括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由于这种关系和原因,王某对丈夫和继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债务作出自愿偿还,且没有对夫妻和家庭财产作出约定,同时对刘某未分割的房屋遗产的处理也没有明确表示或作出约定,这样,王某的行为就应当是属于赠与,而不存在以后在法律上应当清偿的问题。 4、二年后,如果王某翻悔,黄某可以自愿返还或清偿(但这并非是法律意义上的)王某赠与自己相应份额的财产,但无权代子女返还王某赠与子女相应份额的财产。 5、遗产虽然没有分割,但继承自刘某死亡时开始;王某在二年前没有任何表示,在二年后的离婚时要求返还财产,也存在着时效问题,所以,关于子女这一部分的返还财产应当无效,不应得到支持。故子女在他们离婚三年后,只要是属于“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二年内”提起诉讼,就应当胜诉。
在一个很不紧气的工厂,由于种种原因一对夫妻感情出现了问题,某日女方和第三者在第三者宿舍处鬼混,男方不知怎么知道了,骑着摩托车(没带任何凶器)去了宿舍,可能受了刺激,抡起放在门口的锒头,砍死了男的,把女的手砍断了。事后他也没逃跑,回家带着孩子把衣服洗了,然后被公安带走了,现在不知怎样了。留有年迈的父亲(已经病得厉害)听说花点钱请个律师可以保住其命,我们没钱请律师,听说会派一个律师(是公诉吧我也不懂),不知公诉能不能保住他的命。(在道德上,我认为女方是错误的:因为她没离婚就与其他人发生关系。为什么现在社会上有那么多的婚姻问题,我非常难过这种事发生在我身边,我不知道怎么办,看到老人我很痛苦,恨哥哥不考虑到其他人的伤心)他平时是很善良的一个人,平时连鸡都不敢杀的,可想他的内心痛苦到了极点。,能帮我出出主意吗?
乘坐出租车发生被撞等交通事故后,需要产生车祸赔偿,在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时,首先应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分为两种情形: (一)承运人(如本案中的出租车司机)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形下,承运方与事故的其他方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害了乘车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两方都是民事赔偿主体。 (二)承运人对事故的发生无责任,其他方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形下,就发生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出租车乘客既可要求事故其他方承担侵权责任,也可要求出租车司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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