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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没有登记结婚?有没有子女?如果你们已经结婚且生有子女的话,你以及你和谷宁宁的孩子也是赔偿权利人,还包括你的岳父。 你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
她是这样的,她现任老公因事故意外伤亡去世了,后来她要她老公那些赔偿金全部要,本来她的过去很复杂,她老公家里人觉得她孩子不象他儿子要求做亲子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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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是人的基本权利,夫妻生育权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享有自主决定生育子女、生育时间和是否生育的权利,夫妻关系本身就包括同居关系及性关系,而合法的夫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怀孕是基于合法夫妻性关系产生,离开任何一方均无法产生怀孕的事实,也就不存在享有不生育的权利,故对于是否进行流产,该事实只能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简单讲怀孕是夫妻双方同意一起性行为造成的,故对是否选择流产也应是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女人单方擅自决定流产,男方可以得到赔偿。
1、刘某死亡时,43000元是刘黄的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也同样发生继承:由于子女有相对的被抚养权和遗产继承权的事实,则二子女各占债务的1/6,黄某占4/6,这时,他们的债务是这个三口之家的家庭共同债务。 3、黄王结婚组成四口之家的新家庭后,王某对新家庭也有义务,包括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由于这种关系和原因,王某对丈夫和继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债务作出自愿偿还,且没有对夫妻和家庭财产作出约定,同时对刘某未分割的房屋遗产的处理也没有明确表示或作出约定,这样,王某的行为就应当是属于赠与,而不存在以后在法律上应当清偿的问题。 4、二年后,如果王某翻悔,黄某可以自愿返还或清偿(但这并非是法律意义上的)王某赠与自己相应份额的财产,但无权代子女返还王某赠与子女相应份额的财产。 5、遗产虽然没有分割,但继承自刘某死亡时开始;王某在二年前没有任何表示,在二年后的离婚时要求返还财产,也存在着时效问题,所以,关于子女这一部分的返还财产应当无效,不应得到支持。故子女在他们离婚三年后,只要是属于“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二年内”提起诉讼,就应当胜诉。
首先,妻子是否改嫁不影响抚恤金或赔偿金的取得。死亡赔偿金(你意义上的赔偿金)含孩子的抚养费,这部分妻子取得;含赡养费,父母取得;含医疗费.交通费,由出钱治疗.交通的取得;含抚恤金,妻子.孩子.父母共同平分;死亡赔偿金,由妻子孩子取得。当然其中可能还含其他项目或少含上面列举的某项项目,具体的需详细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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