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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事诉讼管辖

2021-11-04
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由法院受理。以管辖权为基础,是民事案件审判权的恒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权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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