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年休假天数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三条、第四条计算。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
十五天,不包含节假日、休息日!法律依据是——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调休是员工在休息日上班后,单位没有支付员工加班费,承诺员工在工作日时可安排休息的一种方法。年休假是属于员工法定带薪假期。员工在享受调休假和年休假没有享受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报酬抵扣假期。2、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病假达到法定不可以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可以享受当年年休假。已经享受当年年休假的,不享受下年度年休假。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病假期间按自然日历数连续计算,包括休息日;计算病假工资,则不应包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