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办理资料: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办理两个孩子的夫妻需提供第一个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
处理条件:1。合法夫妻生第一个。第二个孩子(包括再婚夫妇);2、怀孕三个月内办理材料: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办理两个孩子的夫妇必须提供第一个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独生子女原件4、夫妇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1张。5、申请时出示双方或女方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或居住证。6、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材料。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办理材料: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有两个孩子的夫妻需要提供第一个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独生子女原件4。夫妻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一张。5、申请时出示双方或女方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或居住证。6、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材料。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5)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6)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7)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8)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9)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2)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3)在与内陆不连结的海岛定居的。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则不能生育第二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1,359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