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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方式,有无补偿或补偿方式不一样,下面详细进行说明: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主动辞职。此时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 (4)因员工的过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 (5)无过失辞退,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员工非因工受伤或生病后,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的。具体情形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0条。 (6)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是满10年不满10.5年就是10.5个月工资,如果是满10.5年不满11年就是1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1、有上班即可获得相应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3、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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